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和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于2025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企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5、6、7、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合乎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合乎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做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A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在B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允许超出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允许超出B位。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打“√”的候选人。
截至2025年4月30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天山铝业”(代码:002532)股票()股,拟参加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6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166,557,991股。根据发行结果,天山铝业向2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63,358,77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5.9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40,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959,999,995.9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481,132.08元(不含税)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959,518,863.82元。截至2020年12月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转至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110014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公开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
2020年12月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赞同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靖西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银行开设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监管协议。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3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附件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注:2021年7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32523629、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8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2023年5月5日,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664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2024年9月20日,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0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光大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2024年9月5日,桂林银行百色靖西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31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2024年9月20日,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3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桂林银行百色靖西支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2024年9月19日,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46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2024年9月20日,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1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2024年9月23日,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628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2024年11月19日,中国农业银行江阴璜塘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2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公司已依法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阴璜塘支行签订的监管协议就此终止。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将由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739.22万元变更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以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159,502,825.95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110234号)鉴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尚未置换的25.95元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根据此决议使用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80,000.00万元。
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将“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剩余募集资金约76,298.24万元(转出当日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划转及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赞同公司将由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新疆天展新材超高纯铝一期及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3,739.22万元变更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0万吨电池铝箔项目”,并根据项目实施需要以江阴新仁铝箔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13,582,11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22,716,423元(含税)。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845,432,846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1.42%。
公司专注铝行业三十年,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在资源和能源富集的区域兴建产业基地,形成了从铝土矿、氧化铝到电解铝、高纯铝、铝箔研发制造的上下游一体化,并配套自备电厂和预焙阳极的完整铝产业链布局,具备较强的成本竞争优势和一体化竞争优势。随着广西本地的铝土矿及海外铝土矿项目逐步进入开发和开采,江阴电池铝箔项目投产并逐步产能爬坡,公司产业链优势得以加强和完善,将实现从上游矿产资源到金属铝锭到终端铝深加工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成为行业内垂直一体化水平及产能匹配度最高的企业之一。公司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1、公司在具备资源能源优势的区域布局生产基地,具有稳定的低成本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前景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铝有限拥有14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目前已建成120万吨电解铝产能,实际年产量约116万吨左右,尚余24万吨产能待建。生产产品中的铝锭大部分直接对外销售,部分铝液及铝锭将直接供给高纯铝及铝箔坯料作为原料成为内部销售。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电解铝产线MW自备发电机组,年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解铝生产80%-90%的电力需求,全部用于电解铝生产,电力完全自发自用。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30万吨预焙阳极碳素产线;位于南疆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30万吨预焙阳极碳素产线万吨,可以满足现有电解铝产能全部阳极碳素的需求。公司除生产普通阳极碳素外,还具备高纯铝用碳素的生产能力,产品完全自产自用。
位于国家级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电解铝产线万吨高纯铝产能,产品主要对外销售给电子光箔及航空板制造厂商。
位于广西百色国家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建成25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产品主要对外销售,同时部分产品对内销售给电解铝作为原料。公司在广西已取得铝土矿资源及采矿权证,将进入实质开采阶段,同时公司将在广西及周边地区继续寻求其他资源项目收购或探矿权,继续获得更多本地资源保障。
①铝箔坯料生产线:位于石河子,利用电力、天然气等低成本能源优势将自产优质铝液直接转化为铸轧卷,节省铝锭熔铸及重熔成本,一体化成本优势非常显著,目前具备18万吨年化产能,已进入规模生产阶段。
②铝箔深加工生产线:位于江阴,毗邻长江三角洲锂电产业聚集区,产品主要为动力电池铝箔、储能电池铝箔和食品铝箔等,一期设计产能16万吨,2025年将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及产能爬坡。
①印尼铝土矿:公司已完成PTIntiTambangMakmur100%股份交割,间接获得三个铝土矿开采权。该等矿权位于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桑高区,矿区总占地面积合计约3万公顷,总勘探面积达25.90万公顷,目前正在进行三个矿区的详细勘探工作,2025年公司将逐步开展采矿作业。所产铝土矿计划用于公司印尼氧化铝项目所需原料,自产铝土矿成本相较市场价格将有较大的成本竞争优势。
②印尼氧化铝:公司境外子公司PTTIANSHANALUMINAINDONESIA计划投资15.56亿美元在印尼规划建设20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100万吨被列入印尼国家战略项目清单。2025年初已取得印尼环评审批,公司正在推进征地、场平、码头等各项项目前期建设工作。
③几内亚铝土矿: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生产开采阶段,所产铝土矿陆续发运回国,后续公司将逐步提升产能和运力,保障公司获得持续稳定且低成本的上游原料。
(1)电解铝产品:主要生产A00标准铝锭,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电力、包装、家电等传统领域。同时随着绿色能源、环保减排的要求日益提高,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站、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也正越来越多地运用。
(3)高纯铝产品:主要生产含铝量为99.99%至99.996%的高纯铝,产品主要作为原料用于制造电子光箔、航空板材、高低压电解电容器、高性能导线、蓝宝石、半导体靶材等。
(4)铝箔产品:主要生产单零箔及双零箔,制作锂离子电池正极集流体和钠离子正负极集流体,以及食品包装箔材,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户用及工商业储能、电子产品、食品加工等领域。
公司已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生产原材料、贸易铝锭等由采购管理中心负责集中采购。电解铝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氧化铝、预焙阳极、电力;预焙阳极生产原材料主要是石油焦、煤沥青;电力生产原材料主要是煤炭,氧化铝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铝土矿、碱、石灰。上述原材料根据生产需要提前采购,采购为先款后货,价格根据合同签订时点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根据产能和效益兼顾的原则,制定主要产品年度生产计划,并下达至生产部门。同时,公司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和生产周期,合理安排发电业务、预焙阳极的配套生产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已制定《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电解铝产品和氧化铝产品由销售中心负责产品的对外销售。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签订长单合约以及现货合约的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客户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交货地点后,电解铝以上海长江有色现货均价、南储仓华南现货均价或铝期货价格做为结算基准价,结合市场实际的供需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销售价格。铝锭销售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结算。氧化铝销售以“三网”(即中营网、百川咨讯网和安泰科上公布的国产现货氧化铝价格)均价中的南方地区月均价为结算基础。高纯铝和铝箔产品由生产企业对接市场客户进行销售。铝箔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订单加工销售的方式。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取得佳绩,电解铝产量、氧化铝产量、自发电量、铝箔产量均创历史新高。全年电解铝产量117.59万吨,同比增加约1%;氧化铝产量227.89万吨,同比增加7.55%;公司自发电机组运行良好,全年发电超138亿度,同比增加约2.5%;阳极碳素产量54.89万吨,同比减少8.35%;加工板块方面,高纯铝产量2.81万吨,同比减少34.35%;铝箔及铝箔坯料产量4.61万吨,同比增加超4000%。
2、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电解铝平均销售价格约为19800元/吨(含税),同比上升约6%,自产氧化铝平均销售价格约为4000元/吨(含税),同比上升约40%。
3、报告期内,公司电解铝生产成本同比上升约4%,氧化铝生产成本同比上升约2%,销售价格涨幅远高于生产成本涨幅,使得公司利润实现大幅提升。
4、报告期内,公司的自发电成本同比下降4%,预焙阳极成本同比下降24%。
5、报告期内,公司高纯铝销量同比上升约50%,主要归因于国内市场需求回升及新客户拓展顺利。
6、公司石河子铝箔坯料生产基地及江阴铝箔生产基地均已进入规模生产阶段,产能正在逐步爬坡中,报告期内未实现盈利。
7、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增加33.29%。同时,公司降低了负债规模,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0.24%。
8、报告期内,在铝土矿供应扰动的背景下,公司几内亚项目首批铝土矿启运回国,实现项目全链条运营,产能及运力正逐步爬升。随着矿石陆续到港,预计后续公司一体化成本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9、报告期内,公司印尼铝土矿项目完成股权交割,锁定当地优质资源。一期规划建设的100万吨氧化铝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手续。
2021年1月,天山铝业获批成为第一批符合新版《铝行业规范条件》的铝业企业,是目前国内具有合规产能单厂规模第二大的公司。
2022年8月,新疆天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入选工信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024年7月,天山铝业再次入选《财富》中国500强榜单,位列第468名。
2024年9月,天铝有限再次荣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位列第470位,同时连续九年荣登《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位列第312位。
2024年10月,天铝有限《大型预焙电解槽节能降耗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荣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024年11月,天铝有限入选兵团工业企业100强榜单,位列第17名;同时,南疆碳素也入选该榜单,位列第80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回购期间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6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8.4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和2024年5月1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301.01万股,并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年7月25日,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5.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8.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0.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超林主持,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4年年度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客观、线年度在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和健全公司治理方面的整体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线年度整体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李书锋、刘亚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5,407,938.4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328,614,551.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61,633,127.4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3,312,855.24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3,312,855.2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8,303,300股,公司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613,582,11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922,716,423.00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2025年3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线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方面拥有丰富的审计经验,且中审众环具有从业资格,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书锋、刘亚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性自查报告,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变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将下属战略委员会变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并将原《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修订部分条款。
原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应对环境挑战、履行社会责任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制订《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制订《市值管理制度》。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制订《舆情管理制度》。
1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综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1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